大型车辆路口事故防范预警系统 第2部分:车载终端
发布时间 2024-12-26 作者 阅读 55次

ICS  

XX

CCS  

 

XX

T/XXX XXXX.2XXXX

     

           

 

 

大型车辆路口事故防范预警系统

2部分:车载终端 

 

Early warning system for preventing accidents at intersections involving large vehicles Part2:Vehicle terminal

 

 

征询意见稿

     

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一般要求

4.1 车载终端组成

4.2 外观

4.3 铭牌

4.4 文字、图形和标志

4.5 材质

4.6 机壳防护

5 功能要求

5.1 自检

5.2 定位

5.3 通信

5.4 休眠

5.5 右转必停提醒

5.6 路口超速提醒

5.7 终端管理

6 性能要求

6.1 整体性能

6.2 卫星定位模块

6.3 无线通讯模块

6.4 电气性能

6.5 环境适应性

6.6 电磁兼容

7 试验方法

7.1 试验环境

7.2 基本要求检查

8 标志与包装

8.1 标志

8.2 包装与配套

9 运输及贮存

9.1 运输

9.2 贮存



00001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T/XXX XXXX《大型车辆路口事故防范预警系统》的第2部分。T/XXX XXXX已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车载终端;

——第3部分:车载终端安装;

——第4部分:监控客户端:

——第5部分:车载终端与通信中心间数据接口;

——第6部分:通信中心与监控客户端间数据接口。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XXX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首期承诺执行单位:……


00002 

《大型车辆路口事故防范预警系统》拟由6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目的在于给出大型车辆路口事故防范预警系统的术语定义和系统组成,明确系统的功能、性能、运行环境、信息安全、可靠性等技术要求及其对应的试验方法。

——第2部分:车载终端。目的在于给出大型车辆路口事故防范预警系统中车载终端组成明确各组成部分基本要求及各组成单元的具体功能、性能要求,规定车载终端的电源要求、电气安全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环境适应性要求。

——第3部分:车载终端安装。目的在于给出大型车辆路口事故防范预警系统车载终端的安装前准备事项,明确大型车辆路口事故防范预警系统车载终端的安装要求,确定安装验收方式。

——第4部分:监控客户端。目的在于给出大型车辆路口事故防范预警系统中的监控客户端的组成与分类,明确监控客户端基本要求及行业管理客户端、企业运营管理客户端的具体功能要求,规定监控客户端的性能要求,信息安全要求及其对应的试验方法。

——第5部分:车载终端与通信中心间数据接口。目的在于给出大型车辆路口事故防范预警系统中车载终端与通信中心间进行无线数据传输和数据交换的数据接口,明确数据接口构成及其通信方式、通用要求,规定通信协议分类和数据格式。

——第6部分:通信中心与监控客户端间数据接口。目的在于给出大型车辆路口事故防范预警系统中通信中心与监控客户端间进行数据传输和数据交换的数据接口,明确数据接口构成及其通信模式、通用要求,规定了数据交互流程和不同数据交互业务的数据格式。

 

 


 

 

大型车辆路口事故防范预警系统 2部分:车载终端

000011 范围

件规定了大型车辆路口事故防范预警系统中车载终端的组成、基本要求和电源、电气安全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大型车辆路口事故防范预警系统中车载终端的设计、开发、检验和应用。

0000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

GB/T 19951 道路车辆静电放电产生的电骚扰试验方法

JT/T 766-2009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船舶监测终端技术要求

QC/T 413 汽车电器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T 417.1 车用电线束插接器第1部分:定义,试验方法和一般性能要求

QC/T 420 汽车用熔断器

QC/T 730 汽车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线

YD/T 1050 800MHz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总测试规范:移动台部分

YD/T 1214 900/1800MHz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平台部分

YD/T 1367 2GHzTD-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终端设备技术要求

YD/T 1547 2GHz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终端设备技术要求(第三阶段)

YD/T 1558 2GHz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台部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4879 出口产品防锈包装技术条件

GB/T4768  防霉包装

GB/T4879  防锈包装

GB8897.4  原电池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00001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000013.1 
固件 firmware

运行在终端微处理器中的嵌入式软件。

000013.2 
监控中心 monitoringcentre

对车辆道路运输进行监控的软件平台,包含通信中心和监控客户端。

000013.3 
行驶开始时间 starttimeoftravelling

车辆从静止状态转变为行驶状态(速度大于0km/h且持续10s以上)的时间。

000013.4 
行驶结束时间 endtimeoftravelling

车辆从行驶状态转变为静止状态(速度等于0km/h且持续10s以上)的时间。

000013.5 
连续驾驶时间 continuousdrivingtime

同一驾驶人在相邻的且时间不少于20min的两个停车休息时段之间的驾驶时间。

00001注: 少于20min的停车休息时间计入连续驾驶时间。

000013.6 
休眠sleep

车辆熄火后,终端继续保持与监控中心联系的一种特殊状态。

000014 一般要求

000014.1 车载终端组成

000014.1.1 终端主机

终端主机应包括微处理器、数据存储器、卫星定位模块、车辆状态信息采集模块、无线通信传输模块、实时时钟、数据通信接口等,可包括显示器、打印机、读卡器。

000014.1.2 外部设备

外部设备应包括卫星定位天线、无线通讯天线、语音报读装置、方向盘转角测量模块。

000014.2 外观

终端的外观应无锈蚀、锈斑、裂纹、褪色、污迹、变形、镀涂层脱落,亦无明显划痕、毛刺;塑料件应无起泡、开裂、变形;灌注物应无溢出等现象;结构件与控制组件应完整,无机械损伤。

000014.3 铭牌

终端应有清晰耐久的铭牌标志。铭牌应安装在主机外表面的醒目位置,铭牌尺寸应与主机结构尺寸相适宜。

铭牌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终端名称、型号及规格;

b) 终端制造厂名;

c) 终端执行标准代号。

000014.4 文字、图形和标志

终端应有使用说明。面板的按键、接口等部位应有文字、图形等标志,并满足以下要求:

a) 耐久、醒目;

d) 使用说明、铭牌和标志中的文字应使用中文,根据需要也可以同时使用其他文字,但应保证中文在其他文字的上面(或左面)。

000014.5 材质

应符合无毒害、无放射性的要求。

000014.6 机壳防护

机壳防护满足QC/T413中IP53的等级要求。

000015 功能要求

000015.1 自检

终端应具备自检功能。车载终端当前主要状态包括:卫星定位及通信模块工作状态、主电源状态、卫星定位天线状态、与终端主机相连的其他设备状态等。

000015.2 定位

000015.2.1 定位功能

终端的定位功能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终端应能提供实时的时间、经度、纬度、速度、高程和方向等定位状态信息,可存储到终端内部,同时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上传至监控中心,差分定位功能为可选;

e) 如终端支持多种卫星定位模式,终端应能上传当前采用的定位模式,并支持按监控中心指定的卫星定位模式定位;

f) 终端应能接收一个或多个监控中心的定位请求进行定位信息上传,并能按监控中心要求中止对应中心的实时上报;

g) 终端应能在通信中断时(盲区)以先进先出方式存储不少于10000条定位信息,在恢复通信后将存储的定位信息补报上传,可根据需要采用压缩方式上传;

h) 终端应支持时间、距离间隔或外部事件触发方式上传定位信息,当终端处于休眠状态时也应以一定时间间隔上传定位信息。且时间和距离的间隔可由监控中心设定;

i) 终端可自动对报警车辆或重点车辆按监控中心设定的定位方式及间隔上传定位数据。

000015.2.2 北斗定位功能

采用北斗卫星定位的终端应具有北斗卫星信息采集功能,能够存储或向监控中心上报北斗定位结果及卫星定位模块详细定位数据,至少包含伪距、DOP、信噪比、有效卫星数。北斗定位功能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a) 能够按照监控中心指定的参数设置将当前定位模式和卫星信号覆盖状态信息等详细定位数据存储或上传至监控中心。终端能够存储至少2000条详细定位数据,如果保存数据超过最大容量时,应按时间顺序将最先保存的数据丢弃。

j) 应支持对北斗卫星双模定位模块的在线升级和本地升级功能。

000015.2.3 定位性能

终端的定位功能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定时报送:在行驶状态下,最小报送时间间隔不大于5s,最大报送时间间隔不大于60s;

k) 定距报送:在行驶状态下,最小报送距离不大于100m,最大报送距离不大于1000m;

l) 定时定距报送:在行驶状态下,终端可按监控中心设置的时间、距离间隔上报定位数据;

m) 实时定位:从终端收到监控中心下发的实时定位请求到终端应答,时间不大于10s;

n) 记录时间精度要求在24h内累计时间允许误差在±5s以内。

000015.3 通信

000015.3.1 通信方式

应能至少支持基于通用4G、5G等多种无线通信网络以及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传输机制下的通信模式之一。当车辆所在地无线网络支持分组数据传输时,车载终端应首先选择分组数据传输方式;当所在地不支持分组数据传输时,可切换到短消息方式传送数据;当所在地无线通信网络不通时,可根据需要采用北斗通讯方式。

000015.3.2 通信要求

终端的通信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如果终端无法注册到所在地的无线网络时,应将数据以先进先出方式保存,直至注册到无线网络时一并传送。如果保存数据超过最大容量时,应按时间顺序将最先保存的数据丢弃;

o) 终端应支持数据批量接收与发送功能、断点续传功能。

000015.4 休眠

终端应具有车辆ACC点火检测功能,当车辆熄火后终端向监控中心发送车辆熄火信号并自动进入休眠状态。终端在休眠状态下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关闭除无线通讯模块外其他不必要设备,卫星定位模块在需要上传时自动唤醒;

p) 数据上传频率可由监控中心远程设置或者按照初始化时设置的参数自动持续降低数据上传频率;

q) 终端应在电瓶欠压报警后,转由内置备用电池供电,在内置备用电池电量用完时自动关机;

r) 终端在休眠期间,其平均功率不超过2w。

000015.5 右转必停提醒

当终端检测到车辆右转弯时,提醒驾驶员“右转必停,盲区观望,再起步”,转弯完成离开路口时,如果检测到车辆停车瞭望,上报监控中心右转停车记录;如果检测到车辆未停车,终端设备发出提醒“右转未停车”,并上报监控中心未停车记录。

a) 右转弯判定条件:

1) 车辆接近红绿灯路口,并且距离小于60米;

2) 车辆离开红绿灯路口,并且距离大于40米;

3) 车辆离开红绿灯并且最后一个点的后方向角和进入红绿灯路口第一个点的前方向角差值大于45度并且小于135度,判定车辆发生了右转;

s) 右转弯停车未停车判定条件:

1) 车辆接近红绿灯,并且离红绿灯路口小于60米;

1) 车辆离开红绿灯,并且离路口小于40米;

2) 在这段轨迹中,检测到速度有0km/h的并且持续了3s,认为车辆停车了,否则认为车辆未停车。

t) 右转弯语音提醒

1) 右转弯提醒:当车辆接近红绿灯,离红绿灯距离小于60米,并且方向盘右转角度大于120度时,语音提醒驾驶员“右转必停,盲区观望,再起步”;

1) 车辆离开路口40米时,当检测到车辆未停车,语音提醒“右转未停车”;

2) 车辆离开红绿灯,并且离路口距离大于40米时,轨迹上报平台。

000015.6 路口超速提醒

当终端检测到车辆距离前方路口60米时,提醒驾驶员“路口请减速”,离开路口时,如果检测到车辆超过设定的阈值,终端设备发出提醒超速,并上报监控中心。

超速判定条件:

a) 车辆接近红绿灯路口,并且距离小于60米;

u) 车辆离开红绿灯路口,并且距离大于40米;

v) 在这期间速度超过所设阈值,则判定超速,终端提醒“路口超速”。

000015.7 终端管理

终端应支持无线网络远程方式实现终端在监控中心注册和注销功能、固件更新功能、固件参数的修改和查询功能、终端的复位或恢复出厂设置功能。同时固件更新和固件参数修改功能也应支持本地方式实现。

000016 性能要求

000016.1 整体性能

终端及固件应保持24h持续独立稳定工作,同时应满足以下性能要求:

a) 可靠性:终端的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MTBF)最低为3000h;

w) 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需要具有车辆制动、速度信号的数据接口,具有RS232接口或RS485接口或其他连接外部设备以及传感器的数据接口。接口类型和数量应能满足功能的要求。

000016.2 卫星定位模块

卫星定位模块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 卫星接收通道:不小于12个;

x) 灵敏度:优于-130dBm;

y) 水平定位精度不大于15m,高程定位精度不大于30m,速度定位精度不大于2m/s;差分定位精度(可选):1m~5m;

z) 最小位置更新率为1Hz;

aa) 热启动:实现捕获时间不超过10s。

000016.3 无线通讯模块

000016.3.1 协议支持

能支持基于通用4G、5G或其他无线通信网络传输机制下的通信模式之一。

000016.3.2 误码率

通信模块的误码率或误块率等无线信道质量参数应符合YD/T 1214、YD/T 1050、YD/T 1367、YD/T 1547、YD/T 1558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

000016.3.3 最大发射功率

通信模块的最大发射功率应符合YD/T 1214、YD/T 1050、YD/T 1367、YD/T 1547、YD/T 1558及其相关标准的要求。

000016.3.4 北斗通讯方式

若终端采用北斗通讯方式,应符合JT/T 766-2009中4.4.2.1.3、4.4.2.2.2、4.4.2.34.4.2.4的要求。

000016.4 电气性能

000016.4.1 电源

000016.4.1.1 电源部件

终端的主电源为车辆电源,终端内应具有备用可充电电池,当终端失去主电源后,备用电池工作时间不少于10min,备用电池工作时间应足够终端向监控中心报警或传输必要的数据。

000016.4.1.2 电源电压适应性

在按表1给出的电源电压波动范围进行电压适应性试验时,试验后终端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表1 电气性能试验参数                        单位为伏特

标称直流电源电压

电源电压波动范围

极性反接试验电压

过电压

12

9~16

14±0.1

24

24

18~32

28±0.2

36

36

27~48

42±0.2

54

000016.4.1.3 耐电源极性反接

在表1规定的标称电源电压极性反接时,终端应能承受1min的极性反接试验,除熔断器外(允许更换烧坏的熔断器)不应有其它电气故障。试验后终端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000016.4.1.4 耐电源过电压性

在表1规定的过电压下,终端应能承受1min的电源过电压试验。试验后除熔断器外(允许更换烧坏的熔断器)不应有其他电气故障,终端各项功能均应正常。

000016.4.1.5 断电保护性能

当终端断电,应自动进入保护状态,断电前存储的信息能至少保持15天。

000016.4.1.6 低压保护性能

在车辆电瓶电压低于门限值时,终端应停止从汽车电瓶取电,以延长电瓶使用寿命,保护车辆的正常工作。

低压门限值要求如下:

a) 12V电瓶:8.5V±0.5V;

ab) 24V电瓶:17.0V±1.0V;

ac) 36V电瓶:26.0V±1.0V。

当汽车电瓶电压恢复超过低压门限值上限时,终端应从备用电池切换回汽车电瓶供电,恢复从汽车电瓶取电。

000016.4.2 连接线

连接导线性能应符合QC/T 730的相关要求。终端的连接线要整齐布置,并用线夹、电缆套、电缆圈固定,线束内的导线要有序编扎。导线颜色应符合GB/T19056的要求。电源导线上应串联熔断器,熔断器性能应符合QC/T 420的相关要求

000016.4.3 接插器

接插器性能应符合QC/T 417.1的相关要求。连接器插头两端的线色应一致。两个以上非通用接口应有明显标识,同时插头不能互换。

000016.5 环境适应性

000016.5.1 气候环境适应性

终端的存储温度至少为-40℃~85℃工作温度至少为-20℃~70℃。

000016.5.2 机械环境适应性

000016.5.2.1 总体要求

终端在承受振动试验、冲击试验等机械环境试验后,应无永久性结构变形,无零部件损坏无电气故障,无紧固部件松脱现象,无插头、通信接口等接插器脱落或接触不良现象,其各项功能等应保持正常,无试验前存储的信息丢失现象。

000016.5.2.2 振动

终端振动试验条件见表2,试验中及试验后终端应符合6.5.2.1的要求。

表2 振动试验条件表

试验名称

试验参数

工作状态

 

 

 

 

振动试验

扫频范围Hz

5~300

 

 

 

不通电正常安装状态

扫频速度oct/min

1

扫频时间(每个方向)h

8

振幅(5Hz~11Hz时峰值)mm

10

加速度(11Hz~300Hz时)m/s2

50

振动方向

X.Y、Z三方向

000016.5.2.3 冲击

终端冲击试验条件见表3,试验中及试验后终端应符合6.5.2.1的要求。

表3 冲击试验条件表

试验名称

试验参数

工作状态

 

 

冲击试验

冲击次数(X、Y、Z每方向)

3次

 

不通电正常安装状态

峰值加速度m/s2

490

脉冲持续时间ms

11

方向

X.Y、Z三方向

000016.6 电磁兼容

000016.6.1 静电放电抗干扰度

采用GB/T 19951所规定要求,按照表4的测试等级,应不低于III级。终端试验中及试验后不应出现电气故障,试验结果评定应符合GB/T 19951中B类要求。

表4 静电放电等级测试表

 

 

放电类型

严酷等级

kV

 

最少放电次数a

自选等级

试验等级

接触放电

xb

±4

±6

±7

±8

3

空气放电

xb

±4

±8

±14

±15

a最小放电间隔时间为5s。

b制造商和供应商协议值。

000016.6.2 瞬态抗扰性

终端的瞬态抗扰性应符合GB/T 19056的要求。

000016.6.3 抗车辆点火干扰

终端在进行汽车点火干扰试验时,不应出现异常现象,各项功能应正常。

000017 试验方法

000017.1 试验环境

000017.1.1 温度、湿度、气压环境

除环境适应性试验外,所有试验均应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a) 环境温度:0℃~40℃:

ad) 相对湿度:45%~85%:

ae) 大气压力:70 kPa~106kPa。

000017.1.2 电压环境

试验期间施加于车载终端的电源电压应在额定电压100±5%范围内。

000017.2 基本要求检查

000017.2.1 外观检查

目测车载装置外观,判定是否符合4.1 的要求。

000017.2.2 车载终端功能试验

000017.2.2.1 车辆定位功能试验

启动车辆并开启车载终端的定位功能,行驶过程中使用监控客户端实时查询并记录车辆的时间、经度、纬度、速度、高程和方向等定位状态信息。将这些信息与独立测量的实际位置信息进行对比,验证其准确性,确保符合5.1.1的要求。同时,检查车载终端是否能将这些定位信息存储到终端内部,并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上传至监控中心。

000017.2.2.2 通信功能试验

在多种无线通信网络(包括4G、5G)以及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传输机制下,测试车载终端的通信功能。发送测试信号并验证监控中心是否能正确接收,以确保符合5.1.2的要求。

000017.2.2.3 智能提醒功能试验

在车辆右转和接近路口时,测试系统是否能及时发出语音提醒,包括右转必停提醒和路口超速提醒。确保提醒功能符合5.1.3的要求。

000017.2.2.4 预警功能试验

模拟车辆在右转时未停车和即将通过路口时未减速的情况,测试系统是否能自动发出语音预警,并同时将这些预警信息上传给通信中心。验证预警功能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确保符合5.1.4的要求。

000017.2.3 车载终端整体性能试验

000017.2.3.1 持续稳定性试验

让车载终端连续工作24小时,观察其是否出现任何故障或中断。

通过系统日志和用户反馈来评估其稳定性。

000017.2.3.2 可靠性试验

长时间运行车载终端(至少3000小时),统计无故障运行时间,计算MTBF,确保达到或超过3000小时。

000017.2.3.3 可扩展性试验

连接车辆制动、速度信号的数据接口以及其他外部设备和传感器。

验证RS232接口、RS485接口或其他数据接口的功能性和稳定性。

确保接口类型和数量满足功能要求。

000017.2.4 卫星定位模块性能试验

000017.2.4.1 卫星接收通道试验

验证卫星接收通道数量是否不小于12个。

000017.2.4.2 灵敏度试验

在信号强度为-130dBm的环境下测试卫星定位模块的接收性能。

000017.2.4.3 定位精度试验

在不同地点多次测试,验证水平定位精度、高程定位精度和速度定位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如果支持差分定位,同样进行精度测试。

000017.2.4.4 位置更新率试验

验证最小位置更新率是否达到1Hz。

000017.2.4.5 热启动时间测试

从热启动开始,记录实现捕获的时间,确保不超过10秒。

000017.2.5 无线通讯模块性能试验

000017.2.5.1 协议支持试验

验证无线通讯模块是否支持4G、5G等无线通信网络。

000017.2.5.2 误码率试验

按照YD/T 1214、YD/T 1050等相关标准测试通信模块的误码率或误块率。

000017.2.5.3 最大发射功率试验

测试通信模块的最大发射功率,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000017.2.5.4 北斗通讯方式试验(如适用)

如果终端采用北斗通讯方式,按照JT/T 766-2009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试验。

000018 标志与包装

000018.1 标志

000018.1.1 产品标志

车载装置的各组件外壳上应有以下铭牌或标志:

a) 装置的名称、商标、型号、厂商;

af) 执行的产品标准号;

ag) 装置的生产日期。

000018.1.2 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000018.2 包装与配套

000018.2.1 外包装纸箱

车载装置的外包装纸箱应满足包装强度的要求。纸箱成型后,应外形方正、四角坚挺,无叠角,无漏洞,箱盖对口齐整。制箱用瓦楞纸板的面纸采用牛皮箱板纸。

000018.2.2 防震包装

车载装置应采用有效的防震措施进行包装。防震包装包括但不限于衬垫缓冲材料,泡沫塑料成型盒。

000018.2.3 防水包装

车载装置的包装箱表面或内壁应用塑料薄膜等防水材料进行涂覆或衬贴。

000018.2.4 防锈包装

车载装置应按GB/T 4879的规定进行防锈包装

000018.2.5 防霉包装

车载装置应按GB/T4768的规定进行防霉包装。

000018.2.6 包装箱内的文件

车载装置的包装箱内至少应装有以下文件:

a) 品合格证;

ah) 产品使用说明书:

ai) 技术说明书;

aj) 装箱单、随机备/附件清单。

000019 运输及贮存

000019.1 运输

车载装置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尘、防晒、防冻、防霉、防腐。

000019.2 贮存

车载装置贮存的仓库应清洁、干燥、通风,环境温度—40℃~55℃,相对湿度小于或等于80%,空气中不应有腐蚀性气体。对于含有锂电池的设备的贮存,应按照GB8897.4 考虑直流电源的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