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对如何变化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存有疑问。
问:杨先生曾经拥有驾驶B2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不过在2年前办理了降级手续,如今只有C1准驾车型的证件了,现在因工作原因需要再次增驾B2车型的驾驶证,那么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根据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72号令)中的相关规定: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同时,申请人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或者有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记录的;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的;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以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这些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办理时提供的材料
驾驶人办理时应提供相关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医疗机构体检信息与公安交管部门已联网核查,无需提交纸质身体条件证明);3、机动车驾驶证照片。
业务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完成驾驶培训报名后并完成体检、拍照;业务申请通过审核后,申请人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上进行用户注册,预约各科目考试;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像杨先生这种已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
考试全部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当日制作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人进行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组织领证前宣誓,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除此之外,70周岁(不含)以上申请人申请增加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需先至各驾驶人理论考场进行能力测试(能力测试有效期为首次测试之日起的一年内,免费测试五次,测试通过后在有效期内参加科目一考试),测试通过后到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完成驾驶培训报名;60周岁至70周岁(不含),通过能力测试后可以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型牵引挂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