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驾驶证可同时办理转入和有效期满换证
发布时间 2025-03-14 作者 记者 梅文婷 梅盛 阅读 36次

近日,有市民对外地驾驶证转入和换证的相关问题存有疑问。

问:项先生的C1驾驶证是江苏盐城的,马上就要到期了,由于下半年他都会在本市出差工作,所以想把驾驶证转到上海来,想知道是换好驾驶证以后再转入,还是直接转过来,办理手续如何?

答:根据新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72号令)中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如果在办理转入换证时,距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不足九十日的,驾驶人可以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业务。项先生有意向更换本市驾驶证的话,建议可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手续,同时办理期满换证等业务。

同时,累积记分满12分及以上的,车辆管理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当场通知申请人于15日内至分所参加违法记满12分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后,发还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时提供的材料

驾驶人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有:1、申请人身份证明;2、《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名);3、《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原件【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名,但属于同时申请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和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的,不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需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医疗机构体检信息与公安交管部门已联网核查,无需提交纸质身体条件证明)】;4、机动车驾驶证照片。

业务办理流程

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材料到车辆管理所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四分所(宝山区安汾路299号)或各区交警支队驾驶人管理窗口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手续,同时接受审验。办理转入换证时,申请人还可按规定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并申请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自愿降低准驾车型、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损毁换证、遗失补证业务。

此外,如需线上委托办理,申请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便民服务】【业务委托申请】办理业务委托,申请电子委托书,选择转入地、录入委托书有效期止,以及受托人姓名、身份证明名称/号码、手机号码等受托人信息(如驾驶证状态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或驾驶证有效期超过1年的不允许申请)。在线上委托办理业务时,代理人可出示电子委托书,经核验有效后办理相关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规定》也有明确表示,需要办理转入换证的驾驶证应当符合当时的机动车驾驶证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不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